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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健康扶贫出新招:“先诊疗后付费”

    信息发布者:卢雁初
    2017-06-05 14:30:18    来源:人民网-广西频道 原创稿   转载

    人民网南宁6月2日电(记者庞革平)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西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出台《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7-2020年)》。其中,“先诊疗后付费”成为广西健康扶贫的一大亮点,同时贫困户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针对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提出,广西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助,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个人缴费标准60%以上给予补助;参保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域内及经转诊到统筹区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日前,广西上林县镇圩乡佛子村的贫困户黄飞建患了黄疸肝炎,在上林县人民医院住院一个多星期,医院没有收任何费用。也就是说,他不用缴纳高额押金,只需出院时缴纳个人应承担的医疗费用部分就可以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扶贫办主任蒋家柏介绍说,因病致贫返贫已成为广西贫困人口脱贫路上的“拦路虎”,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返贫约占23.3%,因病致贫返贫的贫困家庭中,均有一名以上家庭成员患有各类大病或慢性疾病。为此,《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提出,将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返贫人口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给予兜底保障;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10%的部分,鼓励有条件地方予以适当补助。

    蒋家柏表示,《广西健康扶贫攻坚行动计划》明确,到2018年,广西贫困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综合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到2020年,广西贫困县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和公共卫生机构设施达标率100%,县域内就诊率提高至90%左右,个人就医费用大幅降低,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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